据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设计处工作人员介绍,《意见稿》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意见稿》第15条还规定,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我国未承诺对外开放的其他工程,禁止外国企业参与设计。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共16条,已经实施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不适用本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于4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到scs@ce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