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台新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时间: 2010/12/01   作者:邬丽      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
    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学校根据实际,对《湖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湘农发[2005]37号)进行了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针对的对象除原规定的校办企业校方负责人、后勤服务集团内设中心副主任及以上人员外,纳入了东方科技学院自聘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规定》明确提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带头移风易俗、从俭从简。严禁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利用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公告栏等擅自发布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信息;严禁校内各单位用公款给领导干部赠送礼金礼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个别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免除现任职务等组织处理;构成严重违纪的,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外,为加强全校各单位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将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领导干部如需采办婚庆事宜,必须提前申请和报告,在办理事宜后15日内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报告,申请和报告表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规定》还对礼金数额及礼品价格、宴请校内非亲属人员规模、婚车数量进行严格限定。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各单位和纪委监察处将在每年年终进行公布。

    (新闻中心 邬丽)

点击下载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