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纪委监察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集中学习由纪委副书记刘伟忠主持。
首先,刘伟忠副书记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发布的《规定》,并详细生动地诠释了《规定》出台的目标意义。接着,刘伟忠副书记结合学校过去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就纪委监察处在贯彻落实《规定》的活动中,如何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要制定学习计划、配合党委宣传部开辟学习专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规定》。二是切合实际,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保证作用。着手修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细化考核指标,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就要按照制度追究责任。三是突出重点,筑牢预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以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与会人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提高学习贯彻《规定》的自觉性,认真研读《规定》,做到学深一点、学透一点,要在掌握《规定》基本内容的前提下,联系实际,带头廉洁自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创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纪委监察处 丑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