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完成2011年4月份自学考试组考工作

时间: 2011/04/21   作者:石勇 李璇      来源:继续教育处      点击:
    2011年4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月15日—17日举行。我校共有40880名自考生分别在全省十四个地市州参加考试,合计参考157797科次。

    我校属长沙市教育考试院下设考点之一,承担自学考试组考任务。本次考试分七教学楼、九教学楼和十教学楼三个考区进行,设置考场383个,三天共设2127场次,有15820名自考生考试,合计参考达63709科次。

    本次考试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继续教育处周密制定组考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考试组考工作,提高警惕,毫不松懈,顺利完成了此次自学考试组考工作。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自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3月30日上午,继续教育处召开处内考前考务工作会议,部署考试相关事宜;4月6日下午,继续教育处组织召开全校分管领导、自考专干、自考助学班班主任及工作人员考务业务培训会议,熟悉考务工作流程,明确考试纪律和工作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张嘉华科长在培训会上作讲话。考试期间,刘强、周清明、方逵、易自力等校领导和各学院相关负责人亲临现场检查指导。

    4月11日上午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会。本次考试中,继续教育处、纪委监察处、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处、成教督导组、后勤集团、东湖派出所、东方科技学院、国际学院等单位积极配合,相互分工协作,认真按照考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培训。4月12日下午,继续教育处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在学术报告厅分两批组织所有监考人员进行考前监考培训,熟悉和掌握监考工作流程,强调考试工作纪律,明确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管理。考试期间,继续教育处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保密室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和三人值班制度,并要求值班人员详细记录值班各种情况。启用无线电屏蔽设备,加大考场巡视力度,防范重大考试事故发生。

    整个考试考场秩序良好,继续教育处圆满地完成了组考工作任务。省、市、区教育部门领导在考试巡视过程中,对我校本次自学考试组考工作的前期准备、考试实施、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继续教育处 石勇 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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