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核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

时间: 2011/11/04   作者:改革发展处      来源:改革发展处      点击:
    10月28日,湖南省教育厅发文,核准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至此,《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已经完成了制定工作的全部法定程序,成为湖南省首个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大学章程。

    我校作为湖南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学校,于2010年正式启动《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经过考察调研、文献研究、文本起草、专家咨询、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草案)》于2011年5月27日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6月2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呈报省教育厅核准。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把《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给予了具体的指导,提供了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专家咨询会”、湖南省“高等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强章程建设试点研讨会”等学习机会,并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文本多次进行审阅、会商。收到《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呈报稿后,组织相关专家和厅内处室负责人审阅文本,字斟句酌,提出修改建议。教育厅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两次来我校调研,进行现场指导和交流。根据教育厅的反馈意见,学校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文本进行两次补充修改,使我校的章程进一步走向成熟和规范。

    依法制订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湖南农业大学章程》获得省教育厅核准,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改革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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