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选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理事单位(图)

时间: 2017/06/07   作者:雷虹      来源: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点击:

考察人员合影

 

本网讯(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雷虹)62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在厦门大学成立,我校被选为理事单位。张立副校长代表学校出席了成立大会,并参加首届创新创业实践新技术高峰论坛。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与支持下,由厦门大学联合国内一批高校共同发起成立的,联盟下设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理事会、秘书处和教学资源共享中心。首批共有486所高校(其中985高校37所,211高校106所,地方高校343)4家企业参加,厦门大学为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处设在厦门大学。

来自教育部领导、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联盟成员高校、企事业单位、媒体代表共千余人,共同见证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正式成立,并围绕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展开深入研讨。张立副校长率领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陈芒良、雷虹等老师参加了联盟成立大会和首届双创实践新技术高峰论坛。

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为联盟成立发来贺词。她在贺词中指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的成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拓展了渠道、搭建了平台,是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改革的积极探索,很有意义,谨向联盟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希望联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探索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汇集各方力量,加强交流合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养造就源源不断的生力军,助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吴岩司长出席大会宣读贺词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实践是创新创业的重要环节,联盟的成立将对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带来诸多有益的影响。“要培养有知识、能力、境界、眼界、敢于竞争的创新创业人才,实践历练将是他们未来走向社会的宝贵经验。”吴岩司长希望联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把握三个着力点——做好研究、搭好平台、建好机制,通过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实践基地、导师团队,汇聚各方合力,形成良好的生态,让社会共同关注并支持大学生群体创新创业。

在成立大会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分别做了《创新创业——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领域》、《创新创业教育与未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主题报告,有6位来自高校的校长、副校长、主管双创教育的部门负责人及3位来自企业的一线创业者从多个角度,分享了他们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思考和实践。

张校长表示,学校要借着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成立的东风,致力于深入探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强与其他高校交流合作、加强与社会的合作,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理论研究,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为抓手,建立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

65日张立副校长带队,一行6人考察了教育部2016年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大连理工大学,听取了创新创业学院杨雪岩书记对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参观了其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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