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六次学习会(图)

时间: 2024/06/27   作者:胡烯锐      来源:宣传部      点击:

本网讯(宣传部 胡烯锐)6月24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六次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校党委书记陈弘主持并领学,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会议指出,2023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通过明确纪律要求,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坚决打击此类具有严重政治危害的非组织行为,推动党员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促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陈弘指出,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七个方面的要求:要规范公务接待;要规范办公室使用面积;要规范领导干部上课课酬;要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严禁套取科研经费;要公平公正对待学生评奖评优以及入党;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搞好师生关系;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陈弘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是基础,知纪是前提,明纪是关键,守纪是目的,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学习会上,全体与会同志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学校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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