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社会服务处 裴昌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同意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湘教函〔2025〕14号),审核同意12 所高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我校位列其中。
通知要求,各试点高校要按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 号)、《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4〕2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改革工作的落实,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我校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4年以来,制定了“两方案”——《湖南农业大学落实〈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湖南农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三办法”——《湖南农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南农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加强社会服务工作提质升级“源动力”建设,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数量质量“双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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