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教育学院党委集中学习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时间:
2017/03/28
作者:刘飞
来源:教育学院
点击: 次
本网讯(教育学院 刘飞)3月27日上午,教育学院在十教南412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会议由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周先进主持,学院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院党委副书记刘庆华作了中心发言,指出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一次重大事件。新文件的出台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体现促进创新创业、依法治校、提高质量等新要求。三是针对高校教育与管理的新变化,在总结实践经验、现实问题以及司法判例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更有利于高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新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学生管理中原有的法律缺失和新近出现的问题,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高度,明确了学生管理的任务和目的,加强了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完善了学籍等管理制度,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各项学生事务,为实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奠定了制度基础。
中心组各成员就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纷纷谈自己的体会。周先进书记在总结发言中说,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学院应该根据新文件,切实转变方式、优化管理、提升育人能力和水平。并着重提出要注重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安全稳定工作;要鼓励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以教育网络服务、教育区域服务为重点方向,引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大力推动学院创新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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