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万大学生获1.97亿元助学贷款
省教育厅与省开行此次签订了总金额为1.97亿元的助学贷款发放合同,覆盖我省14个市州的69所高校,为3.4万多名大学生提供了继续深造的保障。据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王学东介绍,2009至2010年全省有湖南农业大学等14所高校违约率为零,但逾期本息仍有280万元,今年底还将有3.5万学生、1160万元贷款本息到期需要偿还。
为什么一些大学生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却逾期还款呢?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主要原因有:大学生签字后,学费并没有到学生手中,而是通过中转账户汇到学校,这跟传统的交学费概念不同,一些学生就淡忘了这件事。此外,一些贷款的毕业生刚就业收入不高,经济能力不足,还贷能力也不足,所以造成拖欠现象。
逐步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转型
据介绍,助学贷款每年的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已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逾期还款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个人的征信记录将伴随借款人一生,不因借贷关系结束而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将直接限制以后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金融服务的申请和使用。
今年,省教育厅与省开行签订了协议,从2012年开始,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逐步转型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更容易掌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贷款的归还比较有保障。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都是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到当地银行办理,由学校老师和同学做介绍人和见证人,但学生毕业后奔向四面八方,手机一换,较难联系到学生。同时,学校和银行对贫困学生界定难、申报手续繁琐,发放贷款时间长,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贷款人家庭所在地经办银行审核、发放和回收。学生申办贷款由乡、村做介绍人,对贷款对象的界定比较准确;贷款人由父母做见证人,能够及时、有效、准确地向贷款银行提供学生的情况,为贷款的及时追踪和回收提供了保障。
(校党委宣传部转自2011年12月13日《长沙晚报》A3版 作者:徐媛)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