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于幼军出席并揭牌。
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整合了原省委企业工委承担的职能,原省经贸委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省财政厅承担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拟定省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省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的职能。
新成立的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代表省政府向部分国有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依照法定程序考核、任免监管企业负责人,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立符合党管干部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依法对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