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德老人笑得合不拢嘴。他说,今天外面下雪了,但是心里却感到暖洋洋的。现在村上每年给他们老俩口每人补助700元,村里的学校每年再给他们100多元,加上现在每人每个月70元的低保金,自己衣食无忧了。“党对我们五保户真是太好了!”他说。
宁乡县陈桥乡的黄福清今年65岁了,除了种田,他和老伴没任何生活来源。今年政府给他们入了低保让他欢喜不已。他说,以后我们吃饭可以基本解决了,不用靠天吃饭了。
大托敬老院的何炳双手上又多了一本,农村人口低保证。现在她集中供养,住在敬老院里生活基本有了保障,政府再给她每个月发放低保金,她说,现在自己生活无忧了,真是感谢党和政府,让她能够安心度过晚年。
据了解,长沙市为了落实农村人口的低保问题,已经相继发出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长沙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长沙市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月起正式实施。凡是具有长沙市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所在县(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四县840元/人.年,五区为1200元/人.年)的农村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全额享受,应保尽保;其他人员差额享受,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市财政将按全市总人口每人1元,区、县(市)每批按每人2-4元比例安排预算,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患有重大疾病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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