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某肯德基餐厅查出的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原料“辣腌泡粉”是基快富公司于去年12月28日生产的,该原料补充使用于“香辣鸡腿堡”、“辣鸡翅”、“劲爆鸡米花”等产品中。那么,湖南市场的肯德基“原料”是不是同一批产品?对此,长沙肯德基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主任胡晔表示,她可以负责任地告诉消费者,湖南肯德基采用的原料不是去年的,而是今年1月17日以后生产的,不存在“苏丹红一号”,但具体生产日期要查证后才知道。
长沙肯德基方面的这一说法暂未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定。但胡晔向记者表示,本月卫生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已对湖南肯德基产品进行了多次抽样检验,结果显示都是合格的且不含“苏丹红”。胡晔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如果有需要,她今天(星期一)可以提供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
肯德基:赔偿须有“科学论证”
肯德基部分产品调料中发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消息公布后,记者接到许多消费者的电话,称自己平时在肯德基餐厅就餐时,一般都没有索要消费发票。而索要了发票的消费者虽然有肯德基某某店的公章,却没有具体的消费项目。如果身体出现不适反应,不知如何证明自己曾食用过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等“涉红”产品。
对于消费者的担忧,胡晔表示:“根据目前动物实验,苏丹红可能会增加动物患癌症的可能性,但还没有证据表明苏丹红会对人类造成危害。目前在食品中发现的苏丹红成分含量极低,对人体的潜在危害是极小的。根据一些研究机构的观点,短期少量摄入苏丹红不会造成健康问题;但如果将来‘苏丹红一号’对人体有害这一论点得到科学论证和法律确认,我们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省消委:无凭证维权有难度
吃了肯德基“涉红”食品的消费者能否索赔?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伍作法表示,如果“发票上没有商品名”,这样的发票是无法确认消费者购买了有害产品的,将给维权带来一定的难度。如要告肯德基,消费者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有三个:肯德基的发票;肯德基出售的产品;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证明该食品的确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这几样证据一个都不能少。因此,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保留相关凭证。
消费者如果索赔,可以先通过消协调解;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伍作法同时告诉记者,省消委暂时没有接到食用相关产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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