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在湘招生来源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的汇总工作目前已经开始,省教育考试院将在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指出,部外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在湘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给我省的招生计划为依据,本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以省教育厅下达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依据。各招生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该院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在我省安排了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要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事先与有人事调配权的就业单位签署切实有效的定向就业招生协议。没有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定向就业协议书不合格的计划不得按定向计划类型编制和公布。
今年我省不接受省外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的招生计划。
同时,据了解,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含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和理工(含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两大类;职高对口招生门类分为师范、种植、养殖、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建筑、旅游、医卫、财会、商贸、文秘、英语、服装、美术、音乐、服饰艺术与表演等共17类。
今年有关文件已明确要求,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少年班、小语种、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西藏班、新疆班、预科班结业生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可不做分省招生计划,因此,各在湘招生院校填报的上述类型的计划数均不能包含在教育部下发的分省计划中。
2004年在湘招生的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将在5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的文字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寄送考试院招生处,该院将通过该院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