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并取消相应收费;凡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实施主体应当做好下放的衔接工作;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及时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自7月1日起,凡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一律停止执行;清理后,凡未经公布的机关或组织,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前,所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都要制定并公布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工作程序的制度,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据统计,从2002年清理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开始,我省3年来共取消审批项目348项。前三次审批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1项,改变实施主体的行政审批项目13项,下放到市州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