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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规定个人可投资水利项目

    2004/04/27 12:00:00  点击数: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文华实习生曾妍)省政府办公厅今天正式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规定明确指出,我省未来2至4年内的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是,在确保防洪与灌溉用水安全、确保水环境安全和产权国有的前提下,鼓励个人可以投资水利项目。

        今后,中型以上各类水利工程,对兴利项目,可采取“股份、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转让。对相近或同一流域的水利工程,鼓励在供水、供电、旅游等项目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鼓励推行竞价承包、竞价租赁、竞价拍卖等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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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文华 曾妍
  •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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