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醒乘客 的哥要受罚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解放路与黄兴路交叉路口拦下一辆的士。上车后,这位很规矩地系着安全带的的哥提醒记者:“请您将安全带系上。”
的哥名叫杨光耀,是长沙市德海出租车公司司机,据他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省交警部门下发了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的哥在自身系好安全带的同时,还要尽提醒乘客和帮助乘客系安全带的义务,以保障坐在副驾驶座上乘客的安全。
长沙市交警支队出租车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的哥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交警部门一经查实,可以对的哥处以50元以内罚款。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法制科一名负责人说,如果的哥提醒了乘客,乘客还是没有系安全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交警部门可对乘客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车上贴告示 对付“耍赖”者
张哥是湖南利来出租车公司副班司机,在他驾驶的湘AX7863出租车副驾驶前台,新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为了您的安全,请您系上安全带”。张哥说,贴上告示一来可以省事,乘客一上车便可以地看到,省得每上一人便要提醒一次;二来碰上“耍赖”的乘客时,不至于“口说无凭”。
“提醒系安全带,90%的乘客都会配合,但如果碰上不愿配合的乘客,又被交警抓到,乘客一旦‘耍赖’说司机没有提醒,你就百口难辩了。我在车上贴个‘告示’,乘客一上车就可以看到,想赖都赖不掉。”长沙市出租车公司的哥杨德明说。
据了解,有的广告公司已“瞄上”这种提醒告示的广告效益,他们和一些出租车公司合作,将印有广告的提示语贴在的士上。
乱系安全带 同样要受罚
虽然大部分的士司机已经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但记者也发现了一些乱系安全带的现象:有的出租车司机将一只胳膊挽过安全带,有的出租车司机则将安全带挂在隔离栏上。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出租车司机说:“安全带绑在身上紧绷绷的,真的不太习惯。”
交警指出,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违背了安全带的“安全原则”,“像这种不规范的系安全带行为,同样要受罚”。 (频道责编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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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见第二章,道路通行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见第七章,法律责任,下同)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规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摘自《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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