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创建“平安湖南”活动,大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悉,湖南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级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纳入工作目标考评之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果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此外,湖南各级综治委、办将与党委组织部门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规范化的程序,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湖南还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监督和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
孙载夫在会上强调,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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