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21/07/31   作者: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编辑:新闻中心   点击: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期,南京爆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安徽、广东、四川、辽宁等省份出现关联感染者,少数感染者在我省有活动轨迹。728日,常德市武陵区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曾与成都确诊病例有接触。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紧急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紧急动员,立刻行动,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暑期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外来人员务必实名登记。通过多种方式、途径与教职员工、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通报当前疫情形势,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高校留校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做好每日健康监测。

三、继续推进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继续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高校大学生接种,积极发动离退休教职员工以及所有教职员工家属接种,劝导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接种人员尽快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二是做好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8月,将启动15-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9月,将启动12-14周岁学生疫苗接种;10月底基本完成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做好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四、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师生员工要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及学校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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