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头条新闻
  • 综合要闻
  • 媒体农大
  • 电子校报
  • 网络校报
  • 视频新闻
  • 在线广播
  • 专题报道
  • 理论教育
  • 网上橱窗
  • 农大人物
  • 最近更新

    点击排行

    您当前位置:湖南农业大学新闻网  > 校外新闻  > 本埠信息- 浏览文章

    4亿粮食直补金发放 湖南省财政部门制定“六不准”

    2004/03/31 12:00:00  点击数:
        据《长沙晚报》3月31日报道 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湖南省推出了新的种粮政策。昨日,省财政部门宣布具体的贯彻政策实施步骤,要求4月10日前将4.34亿元的粮食直补资金落实到户,并规定工作人员“六不准”。

        为了确保政策能够落实到位,财政部门给工作人员还制定了六个不准:不准擅自改动纳税、补贴通知书的标准和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转发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低扣各种收费;不准拖延补贴挤兑时间;不准以各种理由增加农民负担。上述问题一经发现将及时整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根据种粮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各种农业税正税在去年实际执行税率基础上降低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降低税率后,仍执行地区差别税率,最高税率不超过4%,附加比例不超过正税的20%,降低税率政策必须在春耕前落实到农户,在4月10日前,把纳税数额,减税数额政策通知到户。4.34亿元的粮食直补资金将在今日发放到各市州,4月10日前落实到户。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对计税依据、减税额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
  • 作者:黄清安
  • 来源:长沙晚报
  • 编辑:
  • 0